2016年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2016年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2016年4月21日(星期四)9:00-16:00,昆山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大厅B馆(崂山路9号)。
二、资格复审对象
经笔试成绩查询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和要求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打印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3、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4、夫妻分居两地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在昆山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及社保缴费清单。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昆山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和独生子女证(或所在地街道出具的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5、2015年退伍军人另须提供“退伍证”。
6、面向大学生村官的职位另须提供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文件。
7、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相关材料须符合《2016年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要求,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