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政法干警考试有关户籍限制问题

2016-07-05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江苏政法干警考试还未启动,根据往年的招考情况,预计将于8月下旬发布考试公告,在公告发布之前了解一下江苏政法干警招录的政策问题对考生们来说非常重要,往年的招考政策有很大的参考价值,今天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2016年江苏政法干警考试有关户籍的限制。
  江苏政法干警招录有户籍限制吗?(以下介绍来自2015年江苏政法干警考试报考指南
  根据招录对象不同,户籍限制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招录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已退役士兵的,须具有江苏省户籍。
  2、招录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报考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职位时,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报考专科、专升本职位时,限江苏生源。
  3、招录对象中的为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当年入伍的已退役士兵。此类报考人员须具有江苏省户籍。
  4、招录对象中的“四项目”人员是指:我省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我省项目办选派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志愿者,外省市项目办选派的我省生源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上述人员须服务满1年,且经项目办考核合格或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的职位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1、招录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已退役士兵的,须具有江苏省户籍。
  2、招录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报考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职位时,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报考专科、专升本职位时,限江苏生源。
  3、招录对象中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当年入伍的已退役士兵。此类报考人员须具有江苏省户籍。
  4、招录对象中的“四项目”人员是指:我省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我省项目办选派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志愿者,外省市项目办选派的我省生源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上述人员须服务满1年,且经项目办考核合格或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的职位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5、已参加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双向就业协议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友情提醒:江苏政法干警公告发布与笔试时间间隔不到一个月,考生万不可公告发布后才开始笔试复习,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建议考生提前复习,复习可结合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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