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沙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已发布,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20日。详情如下:
长沙仲裁委员会招聘启事
长沙仲裁委员会是长沙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以提供公正、高效的仲裁、调解等多元化解决争议服务为宗旨的常设仲裁机构。其职责是依法仲裁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为建设专业化的仲裁工作人员队伍,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招聘。
招聘岗位、人数
1、招聘岗位及人数
仲裁秘书,招聘人数:5名(男性4名、女性1名)
2、岗位职责
负责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负责外出办案、仲裁文书送达;负责组织、推动和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作出各类仲裁文书;负责仲裁庭审记录和案卷整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扎实,为人诚信;
2、热爱仲裁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国家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宜就业的传染性疾病;
4、年龄在三十周岁(1986年9月5日后出生的,含9月5日)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2周岁(1984年9月5日后出生的,含9月5日)以下;
5、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A证;
6、熟悉OFFICE等办公软件,打字记录速度快;
7、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能力、社会活动能力,执行力强;
招聘程序
1、招聘流程和资格审查
流程:发布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操作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资格终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登记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需登陆长沙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szc.org 下载并填写《长沙仲裁委员会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填写好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法律执业资格证(A证)扫描后发送至邮箱:cac1995@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文件打包,且注明“姓名+仲裁秘书招聘报名”标题。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20日。
(3)初审合格者,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本人。由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长沙仲裁委员会进行审核。(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二十楼2011办公室)
(4)经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内容:仲裁法、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公司法等及相关司法解释。
(2)计算机操作测试是对文字录入的速度及对办公软件的操作情况进行实测。
(3)面试采用问答方式进行。
3、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长沙仲裁委员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合格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不影响本次招聘程序。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有类似工作经验者优先。
4、体检和考察
(1)考试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2)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3)对被取消的名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5、签订聘用合同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限为二年,期满按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6、薪酬待遇
试用期月薪3000元,正式聘用后月薪6000元(含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享受法定休假。
7、联系方式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联系部门:长沙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综合处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31-84895520,84412526,84896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