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公安厅新闻中心招聘12名文员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0月15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6江苏省公安厅新闻中心招聘12名文员简章
一、用工性质
根据工作需要,用工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安排至省公安厅新闻中心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12人,具体岗位为:编导1名、摄像3名、视频剪辑3名?视频包装1名、音频编辑1名、新闻采编1名、新媒体运维2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志愿从事公安宣传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合作精神;
4、身体健康;
5、本人和近亲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岗位条件
1、编导岗位招聘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影视编导、戏剧文学及新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影视节目和综合活动的策划与编制能力,能够编辑新闻资讯类、电视谈话类、综艺类、剧情类、纪录片类等影视节目,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视频包装岗位招聘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数字影视、传媒设计、动漫动画、广告、美术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三维包装软件等视频后期设计软件,能独立完成各类视频中的片头、片尾等包装设计与制作,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视频剪辑岗位招聘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数字影视、动画、广告、美术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AE、3Dmax等后期制作相关软件,能独立完成栏目包装、宣传片等高品质影视项目,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摄影岗位招聘条件: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电视艺术、摄影摄像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高清摄像器材进行电视新闻拍摄,熟练操作Adobe等后期剪辑软件,有电视片拍摄及后期制作经验及C1驾照者优先。
5、音频编辑岗位招聘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作曲、录音或音乐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数字音频基础知识,熟练掌握音频的剪辑、合成、输出,具备编曲配器能力,懂音效设计,善于沟通交流,有音乐类编辑从业经验者优先。
6、新闻采编岗位招聘条件:男性,30周岁以下,新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字功底好,有成功的新闻报道作品,有电视媒体、平面媒体或新闻网站采编从业经验2年以上者优先。
7、新媒体运维岗位招聘条件:男性,30周岁以下,新闻传媒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熟练掌握微博、微信运用维护,精通H5制作、动漫制作、视频直播技术,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新媒体运维经验2年以上及C1驾照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下列程序依次组织进行:
(一)报名
请添加“江苏警方”微信公众号,留言“报名”,获取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0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成功作品到江苏省公安厅新闻中心(南京市扬州路1号)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笔试
编导、新闻采编、新媒体运维岗位应聘人员须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四)面试
应聘编导、新闻采编、新媒体运维岗位人员笔试合格者,按岗位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摄像、视频剪辑、视频包装、音频编辑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现场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人员本人公布。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人数,依据个人总成绩(无笔试的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照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标准执行进行政审。
(七)办理聘用手续
政审合格者为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试用期。
上述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025-83525720邹警官
报名咨询时间:2016年9月5日至10月15日
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五、管理和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要求,以及省公安厅新闻中心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内经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方能正式聘用。
(二)编导岗位月收入60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下同);视频包装岗位月收入6000元;视频剪辑岗位月收入5500元;摄影岗位月收入5000元;音频编辑岗位月收入5000元;新闻采编岗位月收入4000元;新媒体运维岗位月收入4000元。以上月收入不含超时补贴及差旅补贴等。聘用人员试用期内工资按月收入80%的标准发放。
(三)聘用人员和用人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中,年龄计算均截止至2016年9月1日。凡日期“以后”、“以前”,均包含本日期。报名截止时间计算至24∶00。凡数字“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