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吃空饷现象

2016-09-1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吃空饷现象。江苏公务员考试中,申论是最能拉开考生成绩的一门科目,积累对于申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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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空饷现象
吃空饷现象
  【背景链接】
  2016年5月,一位名叫李新奇的服刑人员“吃空饷”,引发了舆论关注。据报道,这位曾任陕西省扶风县林业站副站长的李新奇,已经有十余年未到单位上班,但却照领工资,而在其因非法经营罪服刑期间,仍然拿着每月5000多元的工资单。
  【标准表述】
  [原因分析]
  第一,“吃空饷”问题有体制“病因”。“吃空饷”大致可分为“娃娃饷”、“矿工饷”、“病假饷”、“多头饷”、“冒名饷”、“死人饷”、“违纪违法犯罪人员饷”,当然也包括“提前退休二线”之类,看似提前让出权力岗位,却是变相地导致了人浮于事,编制冗余,“老资格”之下,也有了“吃空饷”的底气。
  第二,“吃空饷”有政策执行传导缺位“病因”。尽管在很早以前国家相关部门就研究制定治理了公职人员“吃空饷”和解决超编用人、编外用人的政策措施。然而在权力与利益相扶持之下,政策执行度被打了折扣,我们看到的是“吃空饷”吃空饷”年年查,年年生的尴尬。
  第三,“吃空饷”有处分流于形式化“病因”。近年几起著名的“吃空饷”事件处理结果,无非是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者辞退当事人,追缴工资;更有案件打出“家庭困难”、“曾为国家做出过贡献”等等处分来弱化处理结果,这般形式化的处置是在传递禁止信号还是鼓励信号呢?
  总之,吃空饷现象频发,一方面是由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政府改革进程中,下海官员的身份不明晰,缺乏明确的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安排。另一个方面,在基层权力的逻辑中,熟人关系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看面子、拉关系等等举动,在基层官场尤其有深厚土壤。
  [影响]
  在当前高倡公平公正的社会大背景下,一面是一边坐牢一边还能领工资的“权力者”,一面是每日辛勤工资却依旧薪水不多的劳动者,一面是官员子女未毕业就能领上薪水,一面是普通百姓家的儿女为寻找工作深深苦恼,这种强烈的对比严重偏离国人对公正、平等期待,给人一种面对现实的撕裂感。如果官员或者官员家属总能打好权力的“擦边球” 、以权谋利,那么这种地位的不平等感更会煽动社会的消极情绪,政府的公信力度会因为一桩桩“特权事件”渐渐下滑。
  [参考对策]
  专家分析:
  一是规范编制的管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其工资和福利待遇都源于政府税收,属于公共财政的范畴,这些部门的编制规划、编制使用,以及员工的录用、升迁、离岗离职等情况,自然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甚至可以考虑逐步推行编制实名制,推动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二是要强化法规制度的约束力。着重加强对人事和财政监管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停薪留职、借用借调等行为,健全层层审批及动态跟踪管理制度,特别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推动“吃空饷”行为入罪量刑,使查处时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是要完善监督机制。要着力改变治理“吃空饷”自上而下的单一格局,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快速查办及信息反馈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广大群众对“吃空饷”的监督,构建较为完善的监督网络。
  四是要强化惩治的威慑力。只有惩治有力,预防才能有效。要做到有案必查、查必从严,加大“吃空饷”者的违法成本,不仅要向“吃空饷”者追缴违法所得,还要清理出干部队伍,并追以刑责。同时还是对“吃空饷”行为实行源头追溯问责,对“吃空饷”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直接责任或监管责任的领导干部,对涉及帮助“吃空饷”者违规操作的单位或干部职工,按照问责制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予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或追究刑责,从而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遏制“吃空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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