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师范大学招聘公告(第二批)

2016-11-28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江苏师范大学招聘公告(第二批)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9日09:00-2016年12月13日16:00。详情如下:
  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126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师范大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jsnu.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放宽至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表(附件1)中注明的为准;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五)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聘人员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同时需将个人简历发送至相关单位招聘邮箱(个人简历需包含详细的科研信息与获奖情况)。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1月29日09:00-2016年12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1月29日09:00-2016年12月14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告知,不按时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核程序
  考核分两轮进行,包括教学试讲、面试两个环节。
  1.教学试讲:根据招聘的岗位,确定一门核心课程试讲(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试讲成绩当场公布,教学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教学试讲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试讲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教学试讲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四、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任教师须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高低顺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学校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师范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500203
  联系人:徐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师范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516-83403528
  联系人:宋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江苏师范大学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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