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连云港市东海县卫生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紧缺卫技人才公告

2016-12-07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连云港市东海县卫生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紧缺卫技人才公告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详情如下:
  东海县卫生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卫技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本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东海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卫技人才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2017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应聘精神科医师(2)岗位(岗位代码A11)的人员,学历放宽为2017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卫生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卫技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顺序分三站进行:
  第一站:陕西中医药大学
  第二站:西安交通大学
  第三站:兰州大学
  所有岗位即日起开始报名,第一站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暂停报名,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拟招聘人数并组织考试,经上一站招聘后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第二站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暂停报名,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拟招聘人数并组织考试,以此类推。每站的拟招聘岗位情况和招聘后岗位空余情况将及时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将《东海县卫生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卫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扫描件压缩包(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选择现场资格复审的学校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东海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邮箱(dhrsks@163. com), 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两天之内回复确认。联系人:姚楠,联系电话:0518-87027077。
  (二)资格复审
  1.时间和地点
  第一站:12月19日(上午9:00-12:00)陕西中医药大学5号教学楼5503教室(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中段)。
  第二站:12月21日(上午9:00-12:00)西安交通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活动大厅(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第三站:12月23日(上午9:00-12:00)兰州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活动大厅(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2.所需材料
  《东海县卫生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卫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1吋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如涉及岗位核减,相关信息将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内容以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为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东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7027394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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