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州市武进区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29人公告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0日9:00~12月22日16:00。详情如下:
2017年常州市武进区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结合武进区《关于推进全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用”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武政办发〔2016〕115号),经市人社局同意,武进区教育局下属单位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限常州市户籍;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6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留学归国人员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其他留学归国人员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22日);
(五)具备或正在申请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正在申请2017年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相应任教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低学段的教师岗位(初、高中物理、化学和生物教师资格可报考小学科学岗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武进区教育局等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www.wj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12月20日9:00~12月22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
2016年12月20日9:00~12月23日16:00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分辨率350dpi左右,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30K)。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上传照片或网上缴费有困难的,统一于2016年12月23日9:00~15:00到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现场缴费(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委党校教学楼503房间,联系电话:0519-86310911)。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12月26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12月27日~12月29日在武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如有问题,请与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9-86310911。
三、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中音乐、体育、美术需进行专业技能考核。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围绕教育理论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核。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2.笔试时间:2016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合格线为笔试总分的50%。
(二)专业技能考核
1.专业技能考核岗位:音乐、体育、美术。
2.专业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在笔试前另行通知,具体内容将在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专业技能考核科目及要求:
音乐:总分100分,其中钢琴演奏30分(内容自定),声乐30分(内容自定,CD伴奏自备),音乐特长40分,音乐特长为器乐(除键盘乐器外)演奏或舞蹈表演自选一项(内容自定,CD伴奏自备)。除钢琴、音响设备外其他用品自备,三项内容测试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
体育:总分100分,其中口令、徒手操创编30分,体育专项技能特长展示70分。口令、徒手操测试控制在5分钟以内,体育专项技能特长测试控制在5分钟以内。除固定设施外,所需器材和一切用品自备。
美术:总分100分,其中美术字30分(16k)、速写30分(8k)、命题创作40分(画种不限)。命题创作限幅长不超过60cm,宽不超过40cm,加试所需一切用品自备。三项内容测试时间为150分钟。
4.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线为50分,成绩将在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1.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在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合格人员中,将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加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在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资格复审注意事项如下: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2)其它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3)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上述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6)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内容、形式:根据报考学科指定内容模拟上课。
2.面试时间安排:备课共60分钟,模拟上课10~20分钟(视各学科情况而定)。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本次招聘收取面试费用100元。
5.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学科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与面试成绩均为同分,按面试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计算平均分后取最高者)。
四、体检与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组织体检、考察(政审)。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选岗
公示合格人员参加选岗。按所报岗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当场确定,不得变更。
七、聘用
教师实行无校籍管理,由武进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选岗聘用后到学校工作。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6310892
网报咨询电话:0519-86310911
监督举报电话:0519-86310084
九、本简章由常州市武进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