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10人简章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4日(星期六)9:00~15:00。报名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招聘大厅(吴中区越溪塔韵路178号)。详情如下:
2017年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并经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批准,2017年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0名。具体《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0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获得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可放宽至非全日制本科学历。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学段须为同一专业大类。
5.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方式
(一)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4日(星期六)9:00~1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招聘大厅(吴中区越溪塔韵路178号),公交路线:552,553路至吴山街下,或至园际教育园南站下,向南1公里。
(二)报名程序
1.资格初审。报名者到报名现场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填写《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2份,加贴一寸同底免冠照片(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由学校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017届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①本人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户籍证明、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2017年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⑥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章)、⑦应聘岗位所须相关资格证书及个人的其它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⑧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本科学段需为同一专业大类,供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⑨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往届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①本人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⑥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章)、⑦应聘岗位所须相关资格证书及个人的其它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⑧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①本人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已就业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等)、⑤应聘岗位所须相关资格证书及个人的其它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⑥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应聘岗位所须的相关资格证书和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外,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和海外人才服务部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2.现场验证。经初审合格,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设在招聘现场的“验证处”,由验证处工作人员进行验证(复印件恕不退还)。
3.登记备案。经验证合格,报名者将《登记表》一份交“验证处”,另一份交资格初审处登记备案。
《登记表》可自行至东吴人才热线(www.dwrc.cn)、吴中教育热线网站(www.wxedu.net)和学校网站(www.wzzjzxx.com)下载。
审核通过后,现场缴纳笔试费或面试费100元/人。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
2.应聘者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3. 本次招聘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附件“职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可按本简章的规定补报其他岗位。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5.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6.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说明
(一)考试:按照报名人数组织笔试或直接进行面试。
1.文化类课程英语教师岗位的招聘考试一律采用先笔试后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其他岗位①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等于5: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由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两方面组成,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招聘考试总分(100%)=专业技能测试(按占比50%计)+试讲(按占比50%计)。②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5:1的岗位,增设笔试环节。笔试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二)笔试时间
1.领取准考证:通过“现场验证”需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于2016年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13:00~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领取笔试准考证(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龙翔路333号)。
2.笔试日期:2016年12月3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与获得面试资格人员信息自2017年1月13日(周五)起在“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www.wzzjzxx.com)”网站公告,考生可自行上网查阅。
4.面试日期:具有面试资格者,按“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www.wzzjzxx.com)”网站的公告说明,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的笔试、面试费用为每次各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六、招聘录用
学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分高者),并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www.wxedu.net)和学校网站(www.wzzjzxx.com)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组织政审,政审合格,并报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录取签约等相关手续。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其中,2017 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7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将按不符合报名条件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在学校办理录取和签约手续前,因考生体检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替补。
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2017年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641107。
八、本《简章》由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252360。
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