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考细节

2017-01-07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最新安排,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招考7649人。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9∶00至1月18日16∶00,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笔试公共科目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3月12日。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公共科目可结合最新版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习。
  报考细节要求:
  (一)基层工作经验
  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二)年龄计算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1日至1999年1月17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1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学历学位标准
  原则上具有大专以上文凭即可报考。部分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四)户籍限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
  2.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招录机关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监狱、戒毒管理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和户籍范围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考录简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五)最低服务年限
  公告明确规定,江苏省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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