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信息可申请修改
报名期间,各地可根据考生申请自行更改三类报名信息:
考试地点、姓名中的错别字(生僻字)、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日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未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更改。
考生更改信息的最终受理时间为缴费确认截止时间。考生更改报名信息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各市自制备查)。姓名中有明显错别字(同音字、形似字等)的,应以考生出示的身份证为准,只有身份证号一致时方可更改。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日的个别数字,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方可更改。
上述三类信息在报名期间可申请修改,其他信息一旦填写错误将对考生身份有影响,或将导致考生失去报考资格,所以考生在注册及报考时需要特别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