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向国考看齐,2017年江苏省考A、B、C类继续考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公共科目,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人员,除了要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2小时。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徐州、扬州、苏州和南京设置考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招录更体现专业性,向国考看齐。所以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除了需复习公共科目行测和申论外,还需进行专业科目的复习。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提醒,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公共科目可参考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复习,专业科目如何复习呢?
一、巩固基础,延续状态
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是江苏公务员招录考试中首次增加的内容,笔试内容包括人民警察的职业素质、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对于基础知识的内容,考生一般都比较熟悉。对于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安专业考试大纲中指出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内容以及法律法规目录中提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不常见的考点,考生可根据自身学习能力和复习掌握程度分别调整复习计划,延续良好的备考状态,也不要轻言放弃。
二、主抓核心,重点掌握
在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专业科目考试中,法律基础知识与主要执法依据属于核心考点内容,所以在考试时可能会更多地侧重考查考生在一线执法过程中,当面临具体的案例时,如何正确运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因此,这里考生要重点关注一线执法过程中可能会用到的法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由于临近考试,留给考生的复习时间并不充裕,考生已经没有时间再进行全面系统的复习,所以广大考生需要有所侧重,在最后的复习过程中要格外注意抓住重要核心考点,重点掌握专业内容。
三、温故知新,增强信心
临考前夕,考生难免产生紧张焦虑情绪,迫切需要鼓励和正面刺激,考生在最后复习阶段应以“温故知新”为主。所谓“温故”就是回顾之前熟记的知识点和做过的题目,对于已经掌握的知识点,仍然要常翻翻看,不能遗忘;对于在做题过程中遇到的典型试题,要特别注意试题中蕴含的知识点,尤其是对情境题等难点题型要有意识地着重复习。“温故”可以达到熟悉题型、增加信心等多重效果。
四、维持心态,避免焦虑
越到临近考试的时候,考生越容易焦虑,这时要不断地给自己心里暗示,告诉自己只要认真复习了就会有好的结果。在最后的冲刺阶段,尤其是第一次报考的考生来说,首次出现在江苏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中的专业科目内容会带来较大压力,考生的心理波动较大。而心态的好坏,直接影响前期复习的效果和最后的冲刺复习。此时考生应不断调整心态,坚持最后阶段复习,积极备战,充分利用好短暂的复习时间。
五、不断练习,保持感觉
考生除了继续熟悉考试大纲中的知识之外,坚持不断地练习也是复习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个时期练习的目的是为了“留住答题感觉”并巩固已复习的知识,这样在考场上就不会觉得陌生,并产生恐慌焦躁的情绪。同时考生还可借此把握和分配答题时间,以自己以往练习时的时间分配为参考,合理分配时间,把握答题速度,尤其是对自己作答情境题的所用时间要心中有数,合理安排。这样在考场上拿到试卷后,明晰了总的题量后,可以对自己总的答题时间和答题速度等有一定的规划,避免出现试卷作答不完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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