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招录公安辅助人员简章

2017-01-24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招录公安辅助人员简章发布。报名时间:该招聘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20日。报名地点: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巡特警大队(扬州市扬子江北路226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关于招录公安辅助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公安辅助性岗位用工人员。现发布招录简章如下:
  一、招录人员构成: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辅助性岗位用工人员10名。
  二、招录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献身公安事业;
  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裸视力4.8以上,男性,要求身高在1.72米以上,体态端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6、其他方面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执行。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该招聘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20日。
  (二)报名地点: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巡特警大队(扬州市扬子江北路226号)。
  四、注意事项:
  1、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人经面试和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
  3、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考核合格,试用期计入聘用期,试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工资待遇:
  1、月工资为2000-2500元,外加考核奖,每周休息2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等。
  六、本招聘简章由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05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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