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连云港市灌南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4人公告

2017-03-10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连云港市灌南县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4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正常报名),报名地点: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灌南县行政集中办公区)。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和灌南县卫生人才中心是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储备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为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2017年计划招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4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
  (四)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五)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等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3日—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审核的办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地点: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灌南县行政集中办公区)
  联系人:张飞 姚雨馨 联系电话:0518-83696933
  (三)报名资料
  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17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吋免冠照片3张以及《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份(附件2)。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如涉及岗位核减,相关信息将在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nhrss.gov.cn/)和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gnwsj.org/)上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由有关专家组成评委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成绩出现并列,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受理单位将及时核查处理。举报投诉电话:0518-83696933 0518-83968833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关注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灌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8-83696933 0518-83968833。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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