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镇江市丹徒区公安局招聘道路交通管理辅助人员10人简章

2017-04-20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镇江市丹徒区公安局招聘道路交通管理辅助人员10人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4月25日-4月26日,报名地点:镇江市丹徒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四楼405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丹徒区公安局公开招聘道路交通管理辅助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平安丹徒”建设,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丹徒区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辅助人员10人,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男性,35周岁(含)以下(1981年4月13日后出生),身高1.70米及以上,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志愿从事交通管理工作;
  3、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具备驾驶技能(持有C1以上驾驶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裸眼视力在4.8(0.6)及以上,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4、居住在镇江地区;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察、控制的;
  (3)道德败坏,有斗殴、盗窃等不良行为或曾参加过非法组织的;
  (4)有过吸毒史;
  (5)直系血亲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罪正在服刑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交通管理工作或者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的。
  二、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5日-4月26日
  三、报名方式
  本人携毕业证原件、驾驶证原件至镇江市丹徒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四楼405室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面试合格后由公安局统一安排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四、政审
  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以及本人综合表现、亲属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了解。因政审不合格而造成的缺额,将组织体检替补。
  五、培训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基本法律、法规,队列举止,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实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任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另行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七、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参照现有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待遇执行(镇江市最低工资1770元,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八、纪律规定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1-85314022(镇江市丹徒区公安局)
  0511-85314511(镇江市丹徒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0511-80896082(镇江市丹徒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
  本《简章》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丹徒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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