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2017-05-03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已发布,岗位表A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9:00- 2017年9月29日16:00,岗位表B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9:00- 2017年5月31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56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校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网址:http://www.jscjxy.cn/)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4. 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
  5.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6.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岗位表A为长期招聘岗位表,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于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17年9月29日。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岗位表B为短期招聘岗位表。
  1.岗位表A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5月8日9:00- 2017年9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5月8日9:00-2017年9月30日16:00;
  2.岗位表B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5月8日9:00- 2017年5月3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5月8日9:00-2017年5月31日20:00;
  报名结束后,启动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结束后,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招聘结果。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三)网上确认
  1.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 长期招聘(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开考比例为1:1;短期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 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学生;
  ②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试讲和面试。
  (二)考核前,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考核。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含上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③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三)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按照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试讲办法及测试时间将通过短信、电话、邮件、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面试按照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应聘人员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
  四、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申请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jscjxy.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学专业、考核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工作。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517)83858081;(0517)83858080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7-83858866
  联系人:陈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5
  江苏省教育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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