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宿迁市宿豫区面向在职大学生村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人公告已发布,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5月18日-5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宿豫区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宿豫区党政办公楼333室)。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9:00-5月25日16:00。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适用于此次考试的复习,考生可参考使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宿豫区面向在职大学生村官选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本区在职大学生村官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岗位
区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岗位简介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
区直事业单位岗位面向在村(社区)工作满1个聘期(含2014年选聘),目前在宿豫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乡镇事业单位岗位面向在村(社区)工作满2个聘期(含2011年选聘),目前在宿豫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三、选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聘期内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身体健康。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8日-5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宿豫区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宿豫区党政办公楼333室)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填写《宿豫区面向在职大学生村官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1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并视情处理。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得更改。
(三)网上报名
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核、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5月22日9:00-5月25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 2017年5月22日9:00-5月26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5月22日9:00-5月27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
2.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3.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6月7日—6月9日。
(四)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五)履职评价
笔试结束后,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需要进行履职评价。区委组织部会同各乡镇(街道)根据考生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等次、表彰奖励等情况,对报名人选采取百分制组织履职评价(评分要素及分值见附件3),《履职评价量化评分表》(见附件4)将在宿豫党建网公示3天。根据笔试成绩和履职评价计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报考区直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不需要进行履职评价,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考生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思维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和履职评价加分之和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报考区直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乡镇岗位按履职评价得分高低确定,区直岗位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七)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聘条件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在公示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为两次)。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中共宿豫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