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盐城市射阳县教育局赴江苏师范大学招聘教师21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8:30-11:30。报名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就业招聘大厅(游泳馆东南角)。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射阳县教育局赴江苏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贯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更好地选拔紧缺学科教育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市人社局核准,现就2017年我县教育局赴江苏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 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7年射阳县教育局赴江苏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2.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热爱教育事业;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射阳县教育局赴江苏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6)本次招聘没有户籍要求,聘用后全部进编;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8:30—11:30。
报名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就业招聘大厅(游泳馆东南角)。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有应聘意向的其他高校毕业生也可前往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15- 82352671 15195130632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2017年射阳县教育局赴江苏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③身份证及复印件;④《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⑤其它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申请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报名时需提交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该生教师资格证书正在申请办理中”的证明(需注明申请学段、学科及本人身份证号)。
3. 本次公开招聘设1:3开考比例,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招聘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 报考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2.笔试时间、地点在报名时告知。报考者凭个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进入),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面试时间及地点。对电话联系不上的拟进入面试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说课形式,说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相对应的相关教材某一课时。
3.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聘用
1. 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核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电话通知,电话联系不上人员作自动放弃处理。
2. 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3. 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阳县教育局网站、射阳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4. 聘用。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人员首聘服务期为5年,所聘人员享受射阳县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拟被聘用人员在2017年7月20日前必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的研究生除外)和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同时将人事档案转递至射阳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或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聘用人员试用期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1. 咨询电话:0515-82355120;0515-82352671。
2. 监督电话:0515-82320936;0515-82359681。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射 阳 县 教 育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