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夏季南通市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06-01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夏季南通市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15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南通市信息中心2017年夏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南通市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至1999年6月期间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一。
  三、报名
  (一)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15日。
  (二) 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本次招聘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wuj@nantong.gov.cn,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513-85216339、85099399,联系人:吴嘉、周立。
  应聘人员通过邮箱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南通市信息中心2017年夏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
  南通市信息中心根据本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反馈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在考试前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南通市信息中心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中国南通政府网站(www.nantong.gov.cn)公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交《南通市信息中心2017年夏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中国南通政府网站、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公告。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考试(名单在中国南通政府网站公布),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数据库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采用现场专家提问并打分的形式,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信息中心组织实施。
  2.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在中国南通政府网站公告,并由南通市信息中心电话通知应聘者。
  3.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在中国南通政府网站公告。
  体检由南通市信息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实施,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南通政府网站、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于2017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实施方案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216339
  监督电话:0513-85099399
  南通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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