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无锡市梁溪区卫计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高端及紧缺性人才33人公告(长期)已发布,本公告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公告发布20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无锡市梁溪区卫计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端及紧缺性人才公告(长期)
经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端及紧缺专业人才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招聘对象:硕士、博士研究生或具备高级职称的高端人才、紧缺性人才33名。
招聘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jswx.hrss.gov.cn);
无锡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wxrsks.com);
无锡人力资源招聘网(http://www.wxhrzp.com);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xlx.gov.cn);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sj.wuxi.gov.cn)。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26日至1999年5月26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或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6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66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
二、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公告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公告发布20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重复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可直接到相应招聘单位人事部门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网络报名: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公布的招录单位相应电子邮箱,采用直接投递《2017年无锡市梁溪区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端及紧缺性人才报名表》及相关报名资格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具体见“报名材料”)的方式报名。网络报名人员应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
(二)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及岗位招聘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2)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须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合同或在职证明或社保缴费记录等佐证材料)。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网络报名人员需要经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截止到考前一天17:00点,到各报考单位的现场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带好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在面试前一天17:00点前改报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为实足年限。
6、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否则作弃考处理。
7、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开考时尚未交纳面试费的视为放弃
(三)准考证
现场报名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由招聘单位发放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以招聘单位为准;网络报名人员在资格复审通过后直接发放准考证。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核与公示
1、采用直接面试考核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如考核成绩相同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2、梁溪区卫计局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每期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并于每季度第三个月末在无锡人事考试网、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四、体检及考察
1、梁溪区卫计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2、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经梁溪区卫计局审核后,报梁溪区人社局核准。如需递补,应聘人员递补情况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延确定,并在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1、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办理有关录取、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2、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依据拟聘人员到岗情况适时向社会发布,并及时将招聘结果报区人社局备案。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梁溪区纪委:0510-82830205或12388
无锡市梁溪区人社局:0510-85732590
无锡市梁溪区卫计局纪检监察室:0510-85041897。
本公告由无锡市梁溪区卫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3158867,其他各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3《无锡市梁溪区卫计局下属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