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40人简章

2017-06-16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40人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即日起-2017年6月28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写作,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适用于此次考试的复习,考生可参考使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简章
  为满足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一定的应变协调、危机处理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3、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5日至1999年6月15日出生);女性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2年6月15日至1999年6月15日出生),退伍军人获得士官军衔或荣获“三等功”及以上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4、男性净身高170cm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双眼视力正常(矫正视力1.0以上),无明显缺陷,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
  (3)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或提供照片电子版。
  2、报名时间:即日起-2017年6月28日
  3、报名方式:
  (1)方式一:应聘者可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sqkfq.com)、宿迁人才网(http://www.0527rc.cn)或(http://www.sqrc.cn/)下载《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rlzygs@126.com。
  注:网上报名需提供电子档报名登记表(备注姓名+岗位)及各证件照片。
  (2)方式二:本人携带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至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宿迁市发展大道2988号,原霸王举鼎向南100米)现场报名,报名时间(8:30—17:30),联系电话:0527-84333305、88859320。
  报名资料现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缴纳考试费100元。
  注: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复查
  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对经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分别组织笔试和面试。如报名人数与招聘数之比不足1:3,则按照实际报名人员组织考试。
  1、笔试。(1)辅助管理岗: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以及城市管理相关知识;(2)文秘岗:内容为综合写作;(3)专业技术岗:符合条件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报考辅助管理岗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退伍军人为士官军衔或荣获“三等功”及以上人员直接参加面试,直接进入面试人员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报考文秘岗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只参加笔试,总成绩以笔试成绩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分值为100分,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考试范围。笔试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为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文秘岗和专业技术岗不受1:3比例限制,专业技术岗组织专业技能测试。
  3、成绩计算:(1)辅助管理岗: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2)文秘岗: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3)专业技术岗: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后,取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4.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和面试成绩届时将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www.sqkfq.com/)、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GKQRLZY)进行公示。
  (四)体检
  体检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根据考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公示3天,公示后无问题者的作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及待遇
  考察公示结束后,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派遣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分局,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工作地点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一年一聘。首次聘用含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对不胜任岗位要求人员予以辞退。正式聘用人员基本工资1800元/月,岗位补贴700元/月,考核工资200元/月,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并参照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性质聘用人员进行年终考核,按照规定发放考核奖金。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并由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举报电话:经开区监察局: 0527-88859575, 经开区组织宣传部:0527-88859912。
  五、本简章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4333305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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