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淮高级中学第四批招聘教师12人公告

2017-06-16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淮高级中学第四批招聘教师12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淮安市解放东路99号)主教学楼一楼会议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淮高级中学第四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淮高级中学(以下简称新淮高中)位于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是一所由市政府举办、生态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建设、市教育局直属、江苏省淮阴中学管理的高级中学,是独立法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5年底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批准立项进入建设阶段,2017年暑期正式招生。
  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根据省教育厅和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市教育局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淮高级中学第四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取得学历的国外留学人员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6日)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
  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报考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淮高级中学第四批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淮高级中学第四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4.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两届及以上高中毕业班教学经历。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获得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获得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非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7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及电话
  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淮安市解放东路99号)主教学楼一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517-83518806、83518899。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于2017年7月5日前登陆江苏省淮阴中学网站,下载并填写《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淮高级中学第四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办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淮高级中学第四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张;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及本科以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专业职称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6)校级及以上表彰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
  (8)工作经历材料(如:聘用合同、本人每个学期的任教年级及课程证明、高中毕业班教学经历及成绩证明等)。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淮高级中学第四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方式)和专业面试(试讲),先进行笔试、再进行综合面试,最后进行专业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已缴费报名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7日上午8:00—10:00。
  (3)笔试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面试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下同)。若进入综合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参加综合面试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苏省淮阴中学网站上公布,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综合面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知识,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综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应聘人员综合面试时间为7月8日,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专业面试(试讲)
  专业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综合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与折算后的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作为考生的合成成绩,按考生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面试人员。若进入专业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综合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参加专业面试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进入专业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苏省淮阴中学网站上公布,进入专业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专业面试采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方式。教学方案设计时间6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应聘人员专业面试时间为2017年7月9日,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考察
  在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40%、专业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在应聘同岗位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取专业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并在江苏省淮阴中学网站上公布。进入体检环节的教师须在体检前的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为在编教师还须提供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因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或考生自动放弃原因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由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淮高级中学第四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由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淮高级中学第四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7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淮安市人社局网站、淮安市教育局网站和江苏省淮阴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或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而出现缺额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报名咨询和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517-83518806、83518899。
  监督电话:
  江苏省淮阴中学:0517-83518805;
  淮安市教育局:  0517-83660079;
  淮安市人社局:  0517-83671213。
  本公告由2017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淮高级中学第四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
  新淮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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