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南京市高淳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工作通知

2017-06-21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上半年南京市高淳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工作通知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关于做好高淳区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有关招聘单位、有关考生:
  根据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就做好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在考试成绩合格线以上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
  由招聘单位通知各位考生于2017年6月26日上午8:00到高淳人民医院(淳溪镇淳中路9号)门诊楼六楼体检中心参加体检。
  (四)体检要求:
  1、凭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指尚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
  2、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到,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应及时通知招聘单位并出具放弃声明,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且未告知招聘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前饮食宜清淡,不要饮酒,晚上应早休息,避免疲劳,48小时内不宜做剧烈运动,注意个人卫生。
  4、体检当日早晨需空腹,宜着宽松、休闲衣物,以方便各项检查,勿穿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以免影响X光检查的结果。如有女考生怀孕,请告知现场工作人员。
  5、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体检纪律,禁止亲友陪同。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冒名顶替的考生,一律取消体检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体检费用350元,由考生个人负担,现场缴纳。
  7、体检不合格人员或需复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8、高淳区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http://hrss.njgc.gov.cn/index.html)
  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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