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为公务员建立诚信档案 八小时内外生活都要备案

2017-06-30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宿迁为公务员建立诚信档案 八小时内外生活都要备案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讯:宿迁公务员最近将多一份约束。根据宿迁市委组织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刚刚印发的《关于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的通知》,当地公务员八小时内外的工作与生活,都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个信记录不良者不仅表彰奖励、考核待遇或受影响,调任转任也或将受到牵连。
  据了解,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既是宿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和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制度的重要环节。这是宿迁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此举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根据文件精神,每年年底或第二年年初进行公务员年度考核时,宿迁公务员个人在社会交往中的各种良好表现和不良表现,包括八小时内外、工作场所和非工作场所、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表现,都将被一一记入诚信档案。
  “公务员诚信档案将与公务员个人的人事档案相结合,把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登记、同运用、同检查、同备案。”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务员诚信档案记录范围和内容也将分阶段增扩。建设初期,将重点记录年度考核结果、奖惩情况、职业道德建设情况、个人社会信用情况;中后期将视情况增加记录内容,把公务员档案填写登记情况、个人事项报告查核情况、廉政记录情况、遵守规定和承诺践诺情况等列入记录范围,逐步建成全面完整的公务员诚信档案体系。
  据了解,公务员的诚信档案最终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统一管理使用,相关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确定诚信等级并差别化运用诚信结果。建设初期,重点将应用于公务员考录、调任、转任,以及考核待遇、奖励表彰等。一旦发现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法乱纪或者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记录的,不得进入公务员队伍;凡个人信用有不良记录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各类评先评优资格依法依规取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人员,不得晋升职务、工资,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减发或取消公务员综合目标考评奖金,并视情予以诫勉谈话、轮岗培训、降职等处理。
  来源:中国江苏网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