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夏季南通海门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45人公告

2017-07-13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夏季南通海门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45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22日09:00~7月24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夏季海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水平,经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夏季海门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至1999年7月期间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大专学历的人员限海门市生源或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1:《2017年夏季海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海门教育信息网(http://www.hmjs.org)。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7月22日09:00~7月24日16:00。
  4.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7月22日09:00~7月25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海门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2017年7月26日09︰00~17︰30。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带本人身份证到海门市教育局(海门市张謇大道     899号)底楼大厅领取。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需提供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准考证时交纳笔试费100元/人。
  考生完成现场交费并领取准考证视为报名成功。
  6.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海门人事人才网(www.hmrc.gov.cn)、海门教育信息网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在网上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7年7月27日08︰00~12︰00。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1.采用书面闭卷考试方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30%)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7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28日8:30-10:3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5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海门教育信息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29日(8:30-11:00, 13: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海门市教育局(海门市张謇大道899号)。
  进入面试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海门市人社局、海门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三张;②填写准确完整的《2017年夏季海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可下载)一式两份;③身份证、户籍证明(大专学历的人员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因教育主管部门证书发放延缓的,须在聘用审批前提供);⑥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资格复审放弃的,在报考本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同分人员一同递补)。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考生随身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01、02、06、07、08岗位面试形式分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两部分,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
  4.面试内容。
  技能测试环节:
  01、02岗位:主要测试弹钢琴、唱歌、跳舞、儿童画、讲故事;
  06岗位:主要测试声乐、舞蹈、即兴伴奏;
  07岗位:主要测试篮球、排球、足球、田径;
  08岗位:主要测试人物慢写、水粉静物默写、书法(硬笔、软笔);
  模拟上课环节: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或相关专业范围内的内容。
  5.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应聘01、02、06、07、08岗位的面试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模拟上课成绩占60%计算。其他岗位为模拟上课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和考察
  1.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的确定。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并在海门教育信息网公示。
  2.体检办法。体检由海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体检费按实收取。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门市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海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择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出现同分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学校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生自主择校后,拟聘用人员由海门市教育局报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根据海门市人社局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所有考生须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未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的,须在聘用审批前提供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择校等期间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从该专业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2201408、68066087(海门市教育局)
  0513-82269292、82100560(海门市人社局)
  八、纪律监督
  海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海门市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 0513-68066011(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   门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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