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连云港市海州区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29人公告

2017-07-21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连云港市海州区卫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29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8月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38号窗口(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海州区卫生计生系统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29人,具体岗位情况详见《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岗位代码为hz11—hz14的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17年7月31日至8月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三)报名地点
  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38号窗口(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
  (四)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请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海州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1份)。
  2.《海州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一式1份)
  3.近期同底免冠1吋彩色照片2张,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各层次的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留学人员提供经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证书。
  6.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
  (五)报名要求
  1.《报名表》(附件2)和《承诺书》(附件3)请从海州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中(http://www.haizhou.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好后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办法和程序
  1.考试采用技能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技能考核60分、面试40 分。报名人员总分达到60分即合格,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2.应聘人员凭报名时的收费凭证和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8月8日至8月9日(上午8 :30-11 :30 , 下午3:00-5:30)到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海州区秦东门大街56号二楼38号窗口)领取准考证。
  3.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相关人员信息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由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指导各用人单位党支部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全社会监督,期限为7天。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经区卫计局批准备案后,用人单位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二)签订聘用合同: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立用人单位与受聘人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三)聘用期限: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根据聘用人员岗位任务确定,原则首次签订一年期劳务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可按相关规定续聘(每次的聘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四)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
  1.工资标准:试用期一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聘用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各自条件依法自定,人员经费由用人单位解决。
  2.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五)被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应聘人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海州区纪委派驻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可以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举报投诉。
  监督电话:
  0518-83089580(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
  九、招聘政策咨询
  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8-83089576(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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