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盐城市公安局招聘新闻宣传岗位文职辅助人员3人简章

2017-08-14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盐城市公安局招聘新闻宣传岗位文职辅助人员3人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盐城市公安局招聘新闻宣传岗位文职辅助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宣传文职辅助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简章所称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共招聘3人,从事新闻采编和美编设计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志愿从事公安新闻宣传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意思维、创新能力和工作主动性、团队合作意识。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素养较高,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本人和近亲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岗位条件
  1、美工设计1名。美术广告、平面设计和动漫相关专业,有扎实的美术功底;能够熟练操作PS、AE、3Dmax等常用后期图形图像编辑软件,会动漫、视频制作,对图片渲染和视觉效果有较好认识;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在动漫绘画、广告设计方面有成功作品优先,此岗位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以上。
  2、新闻采编2名。中文或新闻相关专业,文字功底较好,有成功的新闻报道作品;有电视媒体、平面媒体或杂志、新闻网站采编从业经验3年以上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者填写《盐城市公安局招聘文职辅助人员报名表》,2017年8月25日前发送至报名邮箱ycgaxjc@163.com。如有相关作品可一并发送。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作品到盐城市公安局新闻中心(盐城市公安局平安路9号)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领取笔试通知书,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拟参加面试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签字的报名表一份。考生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应聘新闻采编笔试合格者,按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人数,依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照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标准执行进行政审。
  (七)录用
  政审合格者为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要求,以及盐城市公安局新闻中心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经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方能正式聘用。
  (二)按照注重实干实效实绩的导向要求,新闻采写类、新媒体应用类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2000+考核工资1000。上述工资不含五险一金,聘用人员若在工作中高质量超额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将按照相关考核办法另行兑现奖励。本简章由盐城市公安局警察协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侯警官;联系电话:0515-83220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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