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招聘辅助人员4人简章

2017-08-16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招聘辅助人员4人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21-22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泰州市药城大道2号楼)高新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南大门西侧)。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2017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4名,主要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辅助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本科学历(专业不限);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截止至报名时具有泰州市户籍的常住人口且符合所报岗位其它相关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参照《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属于应当回避的情形;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到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高新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听打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事项
  高新区人社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www.tzgxq.gov.cn)、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外网(www.tzyygx.jsjc.gov.cn)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21-22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泰州市药城大道2号楼)高新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南大门西侧)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2017年8月24日上午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技能测试
  主要进行听打能力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听打能力测试总时长约10分钟,听打测试语速每分钟120字,输入法自选,以在规定时间内输入正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每分钟输入60字以上为达标,得100分,每分钟多输入一个字加0.1分,少于60字不得分。
  (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人数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分跟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分法,按技能测试、面试各占50%比例计算总成绩,并在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的顺序递补。
  体检标准: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在5.0(含)以上;身高(裸脚测量):男165厘米、女155厘米以上。其他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
  (五)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政审合格的在高新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主要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培训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工资待遇,试用期月工资二千,正式聘用后年收入四万元左右;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六、本简章由高新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691056、89690235
  监督电话:0523-89690129。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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