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招聘12人公告

2017-08-18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招聘12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28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启东)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独立学院,为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事业单位。因学院事业发展需求,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基本情况
  岗位和人数:1.学生辅导员(启东),共10人,男女各半。
  2.教学管理人员(启东),共2人。
  工作地点:南通大学启东校区(江苏省启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聘用形式:人员性质为人才租赁,录用人员的档案、人事关系等挂靠启东市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应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应聘对象已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相应证书。各岗位报考条件如下:
  (一)学生辅导员(启东)
  1. 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高,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 具备学生教育管理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热爱学生工作,为人师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3. 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学生事务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新媒体应用能力;
  4.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备相关工作经验(与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相一致)的可适当放宽;
  5.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与本岗位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背景、实践背景及持有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
  (二)教学管理人员(启东)
  1.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勤奋踏实,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使用常用办公软件,熟悉数据处理,有良好的文字功底,能独立起草各类计划、总结等材料等。
  3. 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具有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4.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备相关工作经验(与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相一致)的可适当放宽;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与本岗位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背景、实践背景者。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下载并填写相应岗位的报名表和政审表(详见附件1、2),并请将以上2个表格和应聘材料(包括身份证、党员证明、本科和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主要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等)的扫描件,均插入到1个WORD文档中(以应聘者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杏林学院人事处邮箱(xlrsc@ntu.edu.cn)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8月28日。
  3.注意事项
  (1)每个应聘人员限填报一个岗位,并严格根据要求投递应聘简历。
  (2)学院在8月29日上午9:00前将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如有疑问,请于当天上午11:30前与我院联系,逾期不候。
  (3)我院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考核,具体的时间和地点,请初步审核通过人员,密切关注学院网站的考核通知,并做好相应准备。
  (4)应聘人员在参加考核时须携带报名材料和各类证件原件等,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递交的相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填写信息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及录用程序
  1.考核小组一般由7人组成。
  2.考核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
  (1)笔试内容以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岗位认知及行政能力。统一命题、统一阅卷,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开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不低于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相应核减相应招聘岗位数;根据笔试成绩得分高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参照公务员招录面试规则,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职位适应度等方面情况。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作面试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3.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递补人选。
  4.公示。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学习单位、招聘考核各项成绩、总成绩和排名。
  5.录用。公示无异议的,学院会同启东市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南通大学监察处监督和指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负责此项招聘政策的咨询。
  咨询电话:0513~85015905,15262739796
  联系人:李老师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