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连云港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9月5日-2017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报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连云港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75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连云港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
(五)具备《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 有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林业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7年9月5日—2017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报名)。以报名邮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answerzhen@126.com,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两天之内回复确认。
联系方式:王圳 0518-85590607 13675203220
王新 0518-8550907713705138009
(三)报名材料
1.《连云港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3.近期同底免冠2吋彩色照片2张;
4.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
5.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或证书。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五)开考比例
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销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林业局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连云港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评测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管理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成绩出现并列,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连云港市林业局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结束后,由连云港市林业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林业局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林业局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连云港市纪委派驻市林业局第十四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518-86090508,86090523,80680112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林业局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