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无锡江阴市供销合作总社下属基层社招聘5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9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报名地点:江阴市供销合作总社(司马街24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江阴市供销合作总社下属基层社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阴市供销合作总社下属基层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江阴市供销合作总社下属基层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江阴市户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沟通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25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放宽至37周岁(1979年9月25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相关岗位的人员。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专业要求见《2017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9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江阴市供销合作总社(司马街24号)。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江阴市供销合作总社下属基层社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贴好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
(2)报名时,需提供户籍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下载)、财务财会类专业还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上述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017年应届毕业生户口还未迁入江阴市须提供江阴生源证明。
(3)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二)考试费用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缴纳100元/人、进入面试者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以下人员可减免考试费(报名时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三)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核取得报名资格的人员,于2017年9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江阴市供销合作总社(司马街24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3、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 )面试
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比例为1:3。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相加构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五、体检和考察
1、对拟体检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阴市供销合作总社按相关规定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阴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江阴市供销合作总社下属基层社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聘用人员待遇参照澄人社〔2016〕96号文件规定的相关人员待遇的标准执行。
七、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86882041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成绩公布、相关通知等均将在江阴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http://www.jyrlzy.com )上公布,请应聘人员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本次招聘解释权属江阴市供销合作总社。
江阴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