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盐城市政法维稳信息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即日起~2017年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盐城市委政法委政治部(盐城市世纪大道 21 号市行政中心 18 楼 1814 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盐城市政法维稳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盐城市政法维稳信息中心为隶属市委政法委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及要求
二、选调对象
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除工勤人员)。
人员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
三、选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中共党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 1982年9月1日 以后出生);
4. 选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9月1日。有基层政法综治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5. 与盐城市委政法委机关现有工作人员无《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 2011 〕 46 号)第 38 条所列亲属关系;
6.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调信息通过以下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红色盐阜网( http:// www.hsyf.gov.cn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jsychrss.gov.cn )和盐城政法网( http://www.jsyczfw.gov.cn )。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与资格审核工作由盐城市委政法委政治部组织。
1. 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2017年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盐城市委政法委政治部(盐城市世纪大道 21 号市行政中心 18 楼 1814 室)。
联系人:孙德军,联系电话: 86661814 , 18961999982 。
2. 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明(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盐城市政法维稳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同底版 1 寸彩色照片 3 张;有在公开刊物发表专业文章的可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各种获奖证书的可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3. 资格审核:由盐城市委政法委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 3:1 比例。
(三)考试
1. 信息技术、网络管理工作岗位,采取笔试、计算机实务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文字综合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信息技术、网络管理工作岗位,笔试、计算机实务分值分别为 50 分、 50 分,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和计算机实务操作能力。文字综合岗位,笔试分值为 100 分,主要测试机关公文写作。
2. 面试。信息技术、网络管理工作岗位根据笔试加计算机实务成绩、文字综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拟选调职位人数 3 : 1 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一并跟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 100 分, 60 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 总成绩计算方式。信息技术、网络管理工作岗位,笔试成绩、计算机实务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 25% 、 25% 、 50% ;文字综合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 50% 。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 “ 四舍五入 ” 办法处理。
笔试、计算机实务、面试由盐城市委政法委政治部组织,全程接受纪委监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1. 考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职位人数 1 : 1 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作为考察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对象在考察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 体检。结合考察意见,报请委领导班子研究,按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委政法委政治部按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红色盐阜网、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盐城政法网等网站公示,公示期 5 天。
(六)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一经选调,最低服务期限为 5 年。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盐城市委政法委政治部负责解释。
中共盐城市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