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通启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招聘辅助管理员(财务)3人简章

2017-09-27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南通启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招聘辅助管理员(财务)3人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即日起-2017年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报名地点:启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启东市公园北路1017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启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公开招聘辅助管理员(财务)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市范围内公开招聘财务人员3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敬业奉献,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和行政辞退、开除记录;
  2、热爱环卫管理工作,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有较强的责任心;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
  4、启东市户籍或原籍启东,具有会计执业资格证书;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男性,40周岁以下,身高1.70米以上;女性,35周岁以下,身高1.60以上。
  三、考试和聘用办法
  1、考试分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公厕管理办法》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等方面的知识。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后,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招聘人数1:2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计算机能力测试2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和考察。
  2、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3、被聘用人员正式录用后月工资不低于2500元,按照市相关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工作实行考核奖惩。
  4、拟聘人员与原单位订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正式录用后10天内与原单位协商终止合同或解除聘用协议,逾期的作自愿放弃处理。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17年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启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启东市公园北路1017号)。咨询电话:83252207。
  3、现场报名。报名时,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无违法犯罪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予以办理报名手续。如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的证件等材料失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组织与监督
  考试由启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组织,启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纪委监督。考生不得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本简章由启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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