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高新区区管国有企业专职监事招聘简章

2017-09-27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苏州高新区区管国有企业专职监事招聘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即日起-2017年10月9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高新区区管国有企业专职监事招聘简章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产出资人外部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区管国有企业专职监事。
  一、专职监事人员性质及管理
  1.专职监事为合同制工作人员,与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 专职监事由高新区国资办负责考核管理,具体从事外派区管国有企业监事会中的专职监事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协助监事会主席做好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
  2.对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情况及公司董事会、经营层成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3.负责监事会的各项会务和文秘工作;
  4.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类监督信息资料,起草监事会决议、月度报告和年度监督检查报告;
  5.承办监事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4.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5、从事企业财务会计、审计等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会计事务所、金融、证券、工程建设从业经验者优先;
  6.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熟悉企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财务知识,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10.特别说明
  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7年10月9日,在相关岗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5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即日起-2017年10月9日。请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文末下载),个人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个人资料扫描件,通过压缩包整体发送至zhang.dan@sndhr.com。
  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将电话通知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初定在10月中旬。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设60分及格线,不及格不予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重点测试胜任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基本素质。面试为专业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在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超过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结束后,以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4、体检、政审、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缺额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拟录用人员在苏州高新区人才网公示七天。
  五、有关待遇和管理
  1.聘用人员一旦被录用,须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人事档案由录用公司负责管理。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称职的,可以续聘;考核不称职的,不再续聘。
  3.被聘人员实行年薪制, “五险一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国资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51358, 0512-68751359。
  苏州高新区人社局
  苏州高新区国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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