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交警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2017-10-20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交警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已公布,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名,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报名地点: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交警大队(常州市劳动东路18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7年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交警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省常州经开区城区交通管理,保障道路畅通,经研究决定,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交警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名。现就招聘事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1、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99年10月1日-1977年9月30日出生)。
  4、常州地区户口、退伍军人和有公安辅助工作经历者优先。
  5、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单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7)其他不宜参加公安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交警大队(常州市劳动东路18号) , 联系电话:0519–88772237。
  报名时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退役证、本人1寸照片(3张),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二)考试
  1、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组织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
  2、体能测试。面试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青年一组(18-25岁)标准执行,项目分别为1000米跑(3′55″)、引体向上(9次)、立定跳远(2.37米);青年二组(26-30岁)标准执行,项目分别为1000米跑(4′15″)、引体向上(8次)、立定跳远(2.33米);青年三组(31-35岁)标准执行,项目分别为1000米跑(4′25″)、引体向上(7次)、立定跳远(2.29米);青年四组(36-40岁)标准执行,项目分别为1000米跑(4′35″)、引体向上(6次)、立定跳远(2.25米)。
  (三)体检
  对体能测试达标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用工单位对政审对象本人和主要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派出所、村(居)委会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合格人员名单报经开区组织人事部备案。
  三、聘用及待遇
  1、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人员统一实行人才派遣制,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2、正式聘用人员后,用工年薪5.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聘用期间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岗前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由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纪委负责监督,并自觉接受经开区纪工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本简章由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9-81994720
  监督电话:0519-81994717
  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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