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苏州太仓市事业单位选聘部分高校优秀毕业生简章已公布,公开选聘2018届优秀毕业生60名,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9:30至11月10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太仓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部分高校2018届优秀毕业生简章
为围绕做好“以港强市”、“融入上海”、“对德合作”三篇文章, 进一步优化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有效拓宽干部人 才来源,经研究决定,我市事业单位面向部分高校公开选聘2018届优秀毕业生6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部分高校(见附件 1,下同)2018 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 毕业生,且本科阶段须被部分高校本一批次录取,取得相应的学
历学位,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交通工程类、水利工程类、药 学类五类专业毕业生,不限生源或户籍。
2. 非上述五类专业毕业生,本科学历的,限江苏省范围生源 或户籍(不含挂靠学校集体户籍);研究生学历的,不限生源或户籍。
(二)选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 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 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 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 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82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4. 服从组织分配;
5.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选聘专业类别和人数(见附件 2)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中国太仓网 (www.taicang.gov.cn)、太仓党建网(www.tczzb.gov.cn)、 等(详情请关注阳光太仓人才网)。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9:30至11月10日16:00。
(三)报名材料:网上报名须上传的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
⑴本人身份证;
⑵《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⑶生源户籍证明(家庭户口簿);
⑷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⑸学生证;
⑹在校期间全部获奖证书等材料。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 35×45 毫米证件照,jpg 格 式,大小不超过 25K。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要求:单 个文件大小不超过 2M,格式为 jpg,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四)资格初审时间:
2017 年 11 月 1 日 9:30 至 11 月 11 日 16:00。
(五)报名完成:
报名者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基
本信息录入、上传照片和相关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待通过初审后视为报名成功。
四、人岗相适度评价
组织专业考官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情况进行人岗相适度分 析评价,按照 1︰3 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资格复审名单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告栏发布。
五、资格复审和考试
(一)资格复审
报名时网上提交的所有材料,须在面试前交验原件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公告栏。报名者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任一环节发现信息不真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集中面试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讨论方式,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 织实施。面试设合格分数线 60 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地点: 江苏省太仓市;面试时间初定在 2017 年 12 月上旬,具体时间、 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近期 1 寸证件彩照 1 张。 来太参加面试的考生往返路费给予定额补贴,食宿统一安排。
六、体检、考核、公示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按同一专业类别拟选聘 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 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者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选聘职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核(政审)。考 核合格后在中国太仓网(www.taicang.gov.cn)、太仓党建网 (www.tczzb.gov.cn)等公示 7 天,因体检、考核、公示 不合格或录用过程中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专业类别(职位) 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替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 60 分及以上。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 不再递补。
七、录用及管理
经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发放《录用通知书》。录用人员安排到分配单位进行到岗见习,录用后须在规定时间内
携带《录用通知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新录用人员实 行 1 年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标准执行,录用 人员纳入市年轻干部“A730”培养计划。试用期(见习期)考核不 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新录用人员非本市户籍在本市无住房的,三年以内提供不超 过 45 平米公寓或每月 600 元定额房租补贴。 咨询电话:0512-53534846、53522863。 本简章由太仓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部分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太仓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
部分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