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泰州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三批)已发布,引进2名高层次人才,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3日-12月6日18:3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泰州学院2017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三批)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泰州市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泰人社发〔2016〕48号)精神,经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泰州学院决定面向市外引进部分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专业及要求
泰州学院为泰州市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计划引进2名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专业、学历、学位、人数等要求详见《泰州学院2017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第三批)》(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应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水平,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引进高层次人才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泰州学院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发布引进公告
通过泰州学院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州人才网、泰州人事考试网等向社会公布引进事项。
2.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3日—12月6日18:30。
(2)报名者可登录泰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系统平台(http://rczp.tzu.edu.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经初步审核通过后需将下列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上传: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如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及研究成果、各类获奖证书、个人创作的作品集等能说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②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与本市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④应聘人员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考核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1)笔试
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心理学以及履行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末位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所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名单在泰州学院网站公布,同时电话通知面试入围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
(2)面试
面试综合考核考生的教姿教态、对教材的理解能力、口语表达能力、组织能力等,看是否具备高校教师的基本条件。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占50%计算,合格线为60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总成绩相同的,组织笔试加试确定。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同时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5.公示、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须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面试成绩与排名等。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申报备案(在职人员需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经备案同意,由单位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四、引进工作政策咨询
泰州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23-80769068、86661696,联系人:魏老师、苏老师。
五、引进工作监督
泰州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23-80769699,联系人:王老师。
六、引进工作举报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23-86880623。
附件:泰州学院2017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第三批)
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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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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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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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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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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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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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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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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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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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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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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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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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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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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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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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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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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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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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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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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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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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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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次引进学科专业名称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执行。
泰州学院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