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2017-12-04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苏州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已发布,公开招录特勤类警务辅助人员30名,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上午9:00至11:00,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市场服务大厅(干将西路288号)三楼308。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苏州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特勤类警务辅助人员30名(男性),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岗位说明
  主要职责为协助民警负责我市社会面的治安防控和大型活动安保等工作。
  二、报考要求
  (一)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三)具有苏州市区户籍(不含四县市及吴江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1日至1999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身高1.70米(含)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单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其他体检所检项目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退役证、本人1寸照片(1张)、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报考人员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
  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市场服务大厅(干将西路288号)三楼308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上午9:00至11:00
  (二)考试
  1、考试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
  2、考生总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体能测试项目为4×10米折返跑和俯卧撑。参加体测的人员应按照《体能测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测。参加体测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和《体能测试通知书》。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于当天体测结束后公布于体测地点。根据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4、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
  5、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考生总成绩于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于面试地点。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3天。政审合格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特勤类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苏州市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512)65184076
  监督电话:(0512)65733027。
  六、本简章由苏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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