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已发布,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52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52名,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52名,其中男性40名、女性12名,具体岗位及相关条件详见《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对象
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0日后出生),且户籍在苏州市区范围(不含四县市及吴江区),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要求
报考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警务辅助人员,除符合招录岗位所规定的学历、招录条件等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矫正视力达0.8。其它体检所检项目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的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报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1.报名
(1)填写报名表:请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
(2)现场审核确认:请报考人员携带《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粘贴彩色一寸照一张),于2017年12月10日 (9:00—16:00),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聘会计岗位的应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至吴中交警大队(丹桂路2号)一楼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招聘视报名情况开展笔试。
如开展笔试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并于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于面试地点。
如不开展笔试,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和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将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将在东吴人才网公布。
3.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4.政审
体检合格者需进行政审。
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因自动放弃录用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5.录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东吴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分局将通知拟录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不胜任岗位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区财政保障,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六、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录。
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0512)65280716;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51468。
六、本简章由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负责解释。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