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泰州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简章

2017-12-21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江苏省泰州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简章已发布,公开选聘2018年泰州市党政青年人才20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1月20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江苏省泰州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简章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储备,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2018年泰州市党政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部分“双一流”高校(名单见附件)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选聘人数
  选聘男、女生各10名左右。
  三、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
  (二)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硕士研究生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优先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人员;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选聘程序
  选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泰州人才网(www.tzjob.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1月20日。
  (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初审,确定面试人选名单。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初定于2018年1月底2月初在泰州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参加面试人选往返交通费给予补贴。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和面谈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总成绩和男女性别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聘计划数择优确定拟选聘人员。
  (六)公示。2018年2月,拟选聘人选名单在泰州人才网(www.tzjob.com)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与拟选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七)聘用。2018年8月,拟选聘人员凭本人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培养管理
  (一)选聘人员作为泰州市党政青年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养管理。
  (二)选聘人员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同类事业人员确定,同时给予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
  (三)对选聘人员实行为期两年的集中培养。第一年安排到市级机关综合部门进行见习锻炼。第二年安排到重点产业园区、乡镇(街道)进行轮岗锻炼。
  集中培养期内,选聘人员人事关系安排在泰州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
  集中培养期满后,根据本人特长和专业背景,结合各地各单位需求进行定岗分配,其中特别优秀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应职务。
  (四)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聘用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进行专项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任职定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23-86886380(泰州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523-12380(泰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860303(泰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23-86880623(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开发处)
  附件:推荐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浙江大学 复旦大学
  南京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中国科技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同济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重庆大学 东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湖南大学 四川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吉林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兰州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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