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连云港市医疗保险管理处招聘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节假日正常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1号409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93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连云港市医疗保险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医疗保险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临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3周年及以上医院临床科室工作经历,截止时间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七)具备《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 有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节假日正常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1号409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如下: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连云港市医疗保险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及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两吋照片3张,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开考比例
岗位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不予开考(如涉及岗位核减或核销,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的50% +面试成绩的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分别在笔试、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结束后,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连云港市医疗保险管理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医疗保险管理处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市医疗保险管理处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于2018年3月31日前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九、招聘政策咨询与投诉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5851631
招聘投诉举报电话:0518-85812675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