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南通市卫计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160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8年1月28日9:00-14:00;报名地点:江苏商贸职业学院体育馆151-180摊位(原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南通市港闸区江通路48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社局核准,我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以后出生);
(四)应届毕业生指201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到2018年1月底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详见:《南通市卫计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时间:2018年1月28日9:00-14:00
地点:江苏商贸职业学院体育馆151-180摊位(原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南通市港闸区江通路48号。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含资格初审、复审)。
(二)报名提供材料
报名时提交《南通市卫计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可下载,一式3份,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上述材料需校验原件并提供3份复印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者博士研究生,需提供职称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需校验原件并提供3份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4.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名的岗位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和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nthfpc.gov.cn/)公告。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卫计委负责资格复审。
四、面试
通过复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由南通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面试以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为主,面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从面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在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予以公告,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体检。体检由我委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snt.lss.gov.cn)、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http://www.nthfpc.gov.cn/)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南通市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8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5053621 0513-85053623(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053619。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