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京栖霞区民政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本人无犯罪记录,在校、在职期间无处分记录;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纹身;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院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社会工作者
招聘人数:3人
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于2018年1月1日之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2、专业不限,社会学类、计算机类、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优先考虑;
3、能吃苦耐劳,服从单位岗位分配,善于与人沟通,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发布
招聘简章在领航招聘网、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前程无忧、智联招聘上发布。
(二)报名阶段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起至2018年1月28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本人1寸免冠近照两张,前往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报名地址: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4楼(龙蟠中路323-1号)
联系电话:025-84687312,顾老师。
2、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起至2018年1月28日24:00截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报名方法:应聘者登入到: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首页点击“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2018年第二批社会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的图标下载《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及本人近期1寸电子照片发至报名邮箱:lhzhaopin3@163.com。(邮件名称:本人姓名+2018栖霞区民政局第二批)
(三)资格审查
候选人须本人参加审查,并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预计1月下旬,以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地点:以通知为准。
3、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1寸免冠近照两张。
4、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材料代为妥善处置,谨慎保密,恕不退还。
(四)笔试
1、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笔试试题由专业考试中心负责出题,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时事政治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
2、笔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线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面试资格。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出具后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对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五)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通过对应聘者过去的行为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从而预测应聘者能否适合新的岗位。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体检资格。
4、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5、面试成绩不当场公布。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后,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对综合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七)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八)聘用
对体检无异常并通过考察(政审)的人员,决定正式聘用。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岗,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替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及考察(政审)后方可聘用。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决定正式聘用,缴纳五险一金,年薪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不低于6.8万元。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栖霞区纪委、栖霞区民政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和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
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