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泰州兴化市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合同制辅警人员公告

2018-02-27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泰州兴化市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合同制辅警人员公告已公布,招聘编外合同制辅警3名,报名时间:2018年3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兴化市楚水路43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兴化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辅警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兴化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外合同制辅警3名。岗位:男辅警1名,岗位代码201;女辅警2名,岗位代码202。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90年3月9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泰州市常住户口;
  6、男性身高1.73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
  7、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劣迹;
  8、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况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等内容均在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将对身高进行初检。
  报名时间:2018年3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兴化市楚水路43号)。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附件1)1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3)毕业证书;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费100元/人。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不得兼报消防大队、红十字会、林牧业局、国土局、人社局等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多报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在招聘过程中,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时,若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自所占比重分别为20%、60%、20%。
  1、笔试
  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体能测试
  男性体能测试项目和要求:1000米跑(3分55秒)、10×4往返跑(11秒6)、引体向上(9个/次),上述标准是达标标准(60分),1000 米跑每降低10秒,加1分,10×4往返跑速度每降低1秒,加1分,引体向上每增加1个,加1分;
  女性体能测试项目和要求:800米跑(3分55秒)、10×4往返跑(12秒6)、仰卧起坐(27个/分),上述标准是达标标准(60分),800米跑每降低10秒,加1分,10×4往返跑速度每降低1秒,加1分,仰卧起坐每增加1个,加1分。(体能测试细则见附件2)
  体能测试累计加分不超过40分,总分不超过100分,体能测试项目三项有一项不达标,即不聘用。
  3、面试
  在体能测试达标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与体能测试成绩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60%),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100元/人。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20%、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资格复审时,考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凭本人毕业证书办理编外合同制用工手续。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与兴化市人民法院签订编外合同制用工合同,初次签定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三年一签,三年为一个考核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合同。
  五、本简章由兴化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329650(兴化市人民法院政治处)
  监督电话:0523-83242558(兴化市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
  0523-83329639(兴化市人民法院监察室)
  附件:1.报名表
  兴化市人民法院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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