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招录司法协理员简章

2018-03-0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招录司法协理员简章已发布,公开招录司法协理员2名,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3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刘桥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二楼。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刘桥镇公开招录司法协理员简章
  为提升司法行政管理水平,刘桥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1.招聘职位:司法协理员
  2.招聘数量:2名
  3.职位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2)热爱司法行政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本人或其父母、配偶户籍在本镇且长期居住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3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刘桥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二楼,联系人:马维新,咨询电话:68655096,15951423321。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问答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认知、计划、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0%和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同一职位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安排到刘桥镇司法所工作,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3.司法协理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4.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必须在终止原有合同后,方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
  七、管理体制及相关待遇
  1. 司法协理员属政府购买的特定公益性岗位,由刘桥镇人民政府对其实施管理和考核。
  2.薪酬收入按通州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待遇实施方案执行。
  3.建立招录替补机制,因招录名额限制未录用人员,将进入备用数据库,该数据库有效期为2年。两年内因人员变动产生岗位缺额的,从备用数据库中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相关程序补充。
  八、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刘桥镇党政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8856559。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68856560。
  刘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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