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

2018-03-15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已发布,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15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13日17时止。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
  丹徒区位于江苏省镇江市,地处长江三角洲,属江苏苏南板块,同属上海都市圈和南京都市圈。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等文件规定,经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面向全国公安系统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15名。
  职位:基层公安科员,从事基层执法勤务工作。
  二、选调对象
  全国公安系统目前在职在编的人民警察(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男性;
  (三)取得公务员身份及人民警察身份2年及以上;
  (四)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含>出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3岁(出生年月日计算方法下同):1、取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的;2、取得公安相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或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3、曾荣立二等功一次或三等功二次的; 4、获得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或省级以上劳模等荣誉称号的;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13日17时止;
  2、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本人填写《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报名表》,附近期正面二寸免冠照或电子档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现场报名者到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政治处递交资料报名(节假日可预约);网上报名者将报名资料发至电子邮箱:dtgazzc@163.com,并发送报名短信(包含报名人姓名、联系电话)至手机号13952849588。
  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联系人:朱颖,联系电话:0511—85314022,传真:0511-85314058。
  3、资格初审:在报名截止时限内,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职务、荣誉、年度考核和获奖情况进行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将说明理由;对信息填报不全的,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需补充的内容。截止至2018年4月13日24时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为1∶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选调计划。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在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288号),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警官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3张;
  (4)本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说明近5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及《公务员登记表》《人民警察(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印章)。
  (5)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妻子和父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主要测试公安理论知识、业务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主要范围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行为规范》、《公务员保密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公共行政管理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常识;3、机关公文处理及应用文写作。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体检时间为面试结束后次日上午7:30—11:30,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未在选调机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体检项目的,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环节,并自行承担体检费用。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通过调档、向所在单位实地了解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群众公认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人员或放弃参加考察人员将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体检合格情况予以递补。
  (七)公示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经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在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社局、生态丹徒网站镇江市丹徒区公安局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八)选调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简章中未能明确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二)通过此次选调进入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就职的人员,在丹徒分局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选调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算)。
  (三)选调考试期间的体检费用由选调机关负责。
  (四)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五)联系方式
  1、选调单位联系方式:
  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政治处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288号
  邮编:212028
  联系人:朱颖 联系电话:0511-85314022
  传真:0511-85314058 邮箱地址:dtgazzc@163.com
  2、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联系人:张林霞 联系电话:0511-80896015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孙继荣 联系电话:0511-85314027
  本《简章》及其它未尽事宜由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负责解释。
  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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