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系统等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8名,报名时间:2018年3月22日-2018年3月28 日12:00(现场报名时间为报名周期内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报名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太子山路56-1号4楼南京沿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系统等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南京市江北新区由2015年6月27日国务院批复设立,全国第13个、江苏省唯一国家级新区,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长江以北,规划面积788平方公里,总人口14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0万人。
根据江北新区社会事业等单位发展需要,经新区党群工作部批准,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等13家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8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任职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信息请下载附件《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系统等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共计招聘78人。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校2017年毕业尚未就业和2018年毕业且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后,以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并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公示
1、招聘公告在南京江北新区官网、南京江北新区官方微信公众号、智联招聘网、南京人才服务平台、南京高层人才网等网站同时发布。
2、公示期: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28日12:00。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2日—2018年3月28 日12:00(现场报名时间为报名周期内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
2、报名方式:
(1)邮箱报名
应聘者在南京江北新区官网(http://www.njna.gov.cn)通知公告栏点击“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系统等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图标并下载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包括原学历及现学历、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执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的扫描件或者照片发至报名邮箱:1046898840@qq.com。(邮件主题:社会事业系统报名+报考单位及岗位+本人姓名)
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2)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包括原学历及现学历、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执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2寸免冠证件照两张前往报名地点,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太子山路56-1号4楼南京沿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3、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按岗位要求和报名的规定,如实、完整、准确、规范地填写有关信息,填报专业以毕业证书或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致。招聘机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3)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网上及现场报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基层卫生机构收费处岗、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社会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局窗口及一线岗招聘的37人笔试以考察其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能力知识为主,公卫机构及基层卫生机构招聘的41名卫技人员笔试以卫生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的50%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2、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2)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招聘单位的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执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已现场报名者无需重复递交)
网上报名的考生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报考卫技岗位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合格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对应聘者进行考察。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置60分的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无录用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背景调查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招聘单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因体检、背景调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岗位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确定录用的人员名单,在南京江北新区官网(http://www.njn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八)劳动合同签订及待遇
聘用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党工委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5-57630008 58640005
详情见文末附件。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