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苏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岗位招聘简章已发布,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管理人员23名,报名时间:2018年3月21日09:30至3月27日17: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苏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岗位公开招聘简章
为满足局属国有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优化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根据《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国有企业招聘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管理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所需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5.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在2018年3月21日09:30至3月27日17:00内报名,填写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完成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于3月28日9:30至17:00登陆苏州人才网查询并打印《现场审核通知单》、《苏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管理岗位报名表》,由本人在报名表上签名。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3月31日09:30至4月1日17:00。
资格初审地点:苏州市人才市场服务中心(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288号)。
资格初审要求:现场需提供《现场审核通知单》、报名表、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自行贴于报名表),以及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资料正本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应携带《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回。
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上述规定的审核材料,并出示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件。
资格初审结果当场告知,并向审核通过者现场发放《笔试通知书》。
3.其他注意事项
报名者应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在招聘全过程中,如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材料的,条件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名者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报名者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报名兼具信息采集功能,审核人员仅针对身份证号、户籍、学历、学位、专业等关键项目进行审核,没有为报名者校验信息的职责,报名者应对自己所填内容负责。
4.本次招聘各岗位设定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则直接进入面试。
5.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四、笔试(2018年4月2日)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书为准。报考人员应携带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和行政能力,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第2位四舍五入。按照报考人员所报考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参加笔试人员未达到1:6的比例,则考分50分及以上者进入面试。
3.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通过者在笔试当日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凭此参加面试。
五、面试(2018年4月3日-4月4日)
1.面试人选应按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的顺序,时间为20~30分钟/人(具体时间视各岗位情况而定)。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每位评委根据考生的答辩综合表现,按要求对每个考生的各个测评项目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成绩的平均分,即为每个考生的成绩。该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成绩作为本次考试的最终成绩,不合格则取消录取资格。
3.面试成绩当场签收,并于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2018年4月8日-4月9日)
1.根据最终成绩和职位需求,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进行综合研判的基础上,按照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2.对进入体检的人员进行短信和电话通知。
3.集中组织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在该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4.根据前置程序初步确定考察人选。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考察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和录用(2018年4月20日前)
1.根据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监督。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原则上从原单位辞职后再办理录用手续。报考者录用后,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3.录用后,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享受劳动合同制职工待遇,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新进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
4.通过公开招聘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按各相关公司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半年及以内),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再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要求和说明
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者应确保报名表中提供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报考者前来补充材料、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系组织行为,有关单位将主动联系应聘者。体检后请应聘者留意通讯信息并耐心等待。
考试期间选择短暂停留的外地应聘者,抵苏前应充分准备并携带好相关证明材料,以免造成不便。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公司党群纪检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和纪律的,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电话:0512-68125725;咨询电话:0512-68125805。
十、本《简章》由苏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苏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