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8-03-26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9名现场报名时间:即日起~2018年3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网络报名时间:即日起~2018年3月30日下午17:30。报名地点: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处(泰州市杏林路6号药监大楼4楼4178房间,中国医药城内)。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9名,具体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2018年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9日至2000年3月30日);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由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即日起~2018年3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网络报名时间:即日起~2018年3月30日下午17:30。
  3.报名地点: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处(泰州市杏林路6号药监大楼4楼4178房间,中国医药城内)。
  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4.咨询电话:0523-86200622、0523-86200636。
  5.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①《2018年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③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有“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条件岗位的考生,还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⑥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提供代报名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6.通过网上报名方式的,须提供上述材料PDF格式电子版在指定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tz86200636@163.com,并上传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Jpg 格式)。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应聘:①现役军人。②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④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⑤应聘人员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⑥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8.考生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2018年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凭所学专业的课程表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及时在现场和指定网站上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下午16:00。凡未提出添加,同时没有在指定网站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报考的专业。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10.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即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的岗位,由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意见,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及时在网站公布。
  (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4月8日~9日(8:30~17:30)到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处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网络报名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卷面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参考书目:
  ①岗位01、02:《药物分析》(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八版)、《中国药典》第四部(2015年版);
  ②岗位03:《微生物学》(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八版)、《分子生物学》(化学工业出版社,袁红雨);
  ③岗位04:《分析化学》(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六版上册、第五版下册)、《有机化学》(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答辩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等文件执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均凭学历、学位证书由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有举报,经查实的,取消被举报者拟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在每个环节只能递补一次。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市监委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200622 、0523-86200636(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6606239(泰州市纪委、市监委第二十派驻纪检监察组)
  指定网站: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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