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所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3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通州湾示范区所属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通州湾示范区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至2000年5月期间出生),其中,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5月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应届毕业生指2018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通州湾示范区所属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3日。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通州湾示范区所属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到邮箱:114996129@qq.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姓名+岗位代码。请及时与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确认收件情况,联系电话:0513-86916693 ,逾期未收到邮件的视为未提交报名材料。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的,及时电话反馈应聘人员。未接到电话反馈的应聘人员,即为审查通过,直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复审
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18年5月4日上午9:00-11:30。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二份,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二张,到通州湾示范区商务大厦102会议室(金海路6号)进行现场审核。
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通州湾示范区网( www.ntbh.gov.cn)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负责通知有关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8年5月4日下午1: 30-4:30;改报名地点:通州湾示范区商务大厦102会议室(金海路6号)。
(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8年5月9日(下午1:30-5:00)携带身份证到通州湾示范区商务大厦219办公室(金海路6号)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工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 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
四、考试
(一)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卫生专业技术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通州湾示范区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提前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并在通州湾示范区网站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和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 ] 165号)执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通州湾示范区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在公示结束后,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聘用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报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18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书由招聘单位在2018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拘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解释。
政策和考务咨询:0513-86911911,0513-86916693(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纪律监督:0513-81680036(通州湾示范区监察审计室)
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